家參法焦點座談會討論大綱
一、立法意義及前瞻性二、家長親權之範圍三、家長教育參與之實質內涵 1. 中央立法宜原則性訂定或一條鞭式詳列,還是應考慮留給各地方自治空間? 2. 除應具備「資訊請求、教育選擇、申訴、組織團體、異議、參與決定、監督」 等「全家盟」主張之具體條文外,還應涵蓋那些權利義務?四、應否限制參與方式 在憲法保障-理性溝通、公開透明、民意原則、平等原則、明確性原則、比例原 則及資訊、集會、意見等自由之基本精神下,是否應限制特定家長之參與權,而 訂定所謂「利益迴避條款」?其立法精神及利弊得失何在?五、現有版本之比較六、其他意見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焦點座談會討論大綱
一、精神
二、定位
三、內涵
※學程
※課程與評量
※學習方式
※學校類別及入學方式:
四、實施時程
五、經費輔助方式-如何落實照顧經濟弱勢及拉近公私立學費問題
六、師資及教材
七、學校及相關人員之退場機制
八、其他相關事項(現有版本之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