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教育界對十二年國教之定義、實施內容、實施方式眾說紛云之際,台北市家長協會針對家長所需,認為應儘早實施十二年國教,提供免試升學、多元之高品質社區高中。
應儘早實施「真正的」十二年國教
為儘早實施十二年國教,應訂出實施期程。為確保以做好實施前完善的準備,應同時提出啟動之評估指標。
重新定義「國民教育」
國民教育指國民應有的基本教育;凡有就學意願的國民,國家應滿足個人需求及其適性發展,提供不具任何岐視的公平教育機會。一至九年級為義務教育,十至十二年級為非強迫入學的國民教育。
所謂國民的基本教育應具下列內容:
1. 提供國民具備生活能力的教育
2. 提供國民發展自我及潛能的教育
3. 提供國民成為準公民的教育
推動學區制就近入學
國民教育之下,多數學生都依學區就近入學。我們建議各縣市分為數個「學習社區」(以下簡稱學區),同一學習社區內分為國小、國中、高中學區三類型,以下簡稱小學區、中學區、大學區。
1. 小學區最小,國小依小學區分發,但允許跨中學區選擇,但入學優先排序在後。
2. 中學區次大,國中依中學區分發,但允許跨大學區選擇,但入學優先排序在後。
3.大學區最大,高中依大學區分發至社區高中,非社區高中則無學區限制。社區高中容量不足區域,應另有調節配套措施。
國民高中的課程類型
國民高中的課程類型可分為兩類:
學校種類 |
技職課程 |
綜合高中 | 校內提供各類選修課程,亦提供部份技職課程。課程不足者,可至他校選擇技職課程。 |
技職高中 | 校內提供完整的技職課程 |
所有國民高中均具有相同的核心(基本)課程。各學校應另依學生需求,開設各類分級選修課程,並依學校特色提供重點發展課程。
社區與非社區國民高中
十至十二年級之學校均稱為國民高中,依學生來源是否受學區限制分為社區國民高中及非社區國民高中。
一、 社區高中
1. 各學習社區應設置學區教育委員會,擬定社區之國民教育需求。
2. 國民高中學區內綜合高中及技職高中之比例,應回應該學習社區之需求。
3. 私立高中加入社區高中應經評鑑合格後始得加入。
4. 入學方式:社區高中入學依學生志願序分發,不得以考試篩選學生,超過名額以抽簽決定。分發工作宜於入學一年前完成。
5. 學費:參與社區工中之公私立學校學費均相同,學生除自付低額外,均由教育券支付。
二、 非社區高中
1. 非社區高中指應提供非社區性特殊專長之高中,例如海事高中、戲劇高中、護理高中或數理高中,或未得參加社區高中之私立高中。
2. 學費:為鼓勵非社區高中發展特色,學費自由化,政府得依政策補助部份經費。就讀非社區高中之學生亦應發給教育券,差額自付。弱勢學生應另訂辦法提供免息貸款,部份更應提供助學金。
3. 入學方式:得依由學生申請甄選入學,學校得辦理相關考試篩選學生。部份學校得限制一人申請一校為限。
設置學習社區教育委員會
為確定學習社區內之高中種類符合社區需求,應設置學習社區教育委員會,針對該社區之居民需求調查,訂定該社區之高中需求。如現況不符合該社區之高中需求,政府即應投資改善。
依學習社區教育委員會所訂定之高中需求,各類社區高中應調整其師資,以提供符合該需求且高品質之教育。國民教育為服務學生,滿足社區需求,不應受限於現有教師結構,阻礙學校轉型。
附表:國民高中學校種類比較表
社 區 高 中 |
非 社 區 高 中 | |
|
含公私立,私立高中要參加者需經審核通過者。
| 含公私立,課程具有特色者或自願不參加社區高中之學校。 |
學區 |
學習社區的大學區 |
無學區限制 |
學費 |
公訂學費 發教育券 |
學費自由化,政府得依政策補助部份經費。 發教育券,弱勢學生應提供免息貸款,部份更應提供助學金。 |
入學 |
免試, 依志願序進行抽籤。 |
申請入學不設限, 可另施行考試。 部份公立學校限制一人僅能報考一所。 |
區內學校 種類決策 |
學習社區教育委員會 | 自由發展,政府得依政策適當介入或協助。 |
說明 | 學區教育委員會收集社區需求,決議該社區之高中種類與課程內容。 | 海事學校、戲劇學校、學術高中具特色之高中,提供有興趣就讀該類型學校之學生選擇之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