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約定11:孩子,你擁有表達自我的權利 / 李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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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的約定11:孩子,你擁有表達自我的權利 / 李紀庭

 

我有幾件訂做的襯衫,但現在都收在衣櫃裡,不太穿。因為這兩年,要把當初合身的衣服罩上發福了的身材,總覺得有點勉強,衣服之於人,除了美感之外,就是容器,把人裝在裡頭的容器,一旦不相合,就會感到尷尬。

身體是用衣服盛裝或襯托,腦子呢?人類的大腦盛裝的是什麼?有沒有合與不合的問題? 

小孩子的心智就是放在小孩子腦子裡的東西。

隨著生命的成長,腦子裡的東西越來越多,腦子會不會約束、管理這些想法?就學術而言,大腦是自有一套機制的,歸納、整理、思考、邏輯…..。因此一定可以變成對心智合身的「容器」。所有不合身的訊息,通常是外在環境才會給予。這些外在環境,也許是別人的大腦、或所身處的社會;最常見的不合,你一定聽過,是「個性不合」。 

父母之於小孩,有教養的需求與權利,透過教養規範,孩子成為一個完整的人,但成長的過程,有學校教育的參與,也有各種不同年齡階段的蛻變,在這些過程裡,你會不會變成一件容不下孩子心智成長的衣服?或覺得有些尷尬?

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十三條與第十四條裡,說明兒童有自由發表言論的權利與應尊重兒童享有思想、信仰和宗教自由的權利。身具監護教養權責的父母應當是第一線做維護孩子權利的人,而不是烙下第一個框架,防礙孩子行使這個權利的角色。

許多爸爸媽媽最常說的是,我不了解他在想什麼?因此每次都是事情出問題了,或發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才知道他原來是這樣想。

所以,在日常生活中,即把孩子擁有自我表達的權利,當做自然而真實的生活經驗,孩子也就不需要冒著叛逆的作為、惹禍的風險來呈現自我的想法了。 

然而阻礙孩子自由自在表達權利的不合身外衣是什麼呢?焦慮、保護或要守規矩的觀念都可能是這些外衣,甚至希望孩子有同理心的想法也是。有一次,在公車上,孩子指著一位頭髮有點花白的中年男子,說要讓坐給「爺爺」,那孩子的媽媽很尷尬地看著這位男士糾正孩子說,叫伯伯。另一次,孩子坐的公車座位,另一邊的座椅下從前往後流下來一杯份量倒掉的豆漿,孩子說著,還好喔,是另一邊,不是這一邊,媽媽但見那些忙著把包包拿起來檢查的同車乘客,輕輕捏著孩子的手說,我們不能幸災樂禍喔!要有同理心。機會教育可以讓孩子立即得到當下你要給予他的教育,也同時變成扼殺他發展真實而自由的意念,這件衣服,怎麼合身,要從父母自我的學習與常進試衣間的過程才能拿捏。

記得下次跟孩子說國王的新衣之外,也要讓孩子擁有一套合宜的外衣,容納他不可思議的成長心智。

當然,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是有但書的,就是必須尊重他人的權利和名譽,和符合公共的秩序與道德。

另一方面,孩子擁有「自我」的權利,也意味著,讓孩子追尋真實自我,父母親能成為第一線維護孩子自我權利的人,孩子也越能保有真實的自我。真實自我意味著,保存完整的個人天賦,在天賦的引領下,生命的種籽自當花開成長。 

如何?你有不合身的衣服嗎?

本文出自人間福報 2011/11/23 :http://www.merit-times.com.tw/NewsPage.aspx?Unid=245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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