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份新時代讀書會-教師法修法,卡關在哪裡?4月1日(日)上午9:30-12:00在社會創新實驗中心2樓A5室舉辦~~歡迎踴躍參加!!!

四月份新時代讀書會

主題:《教師法》修法,卡關在哪裡?到底會影響學生什麼?

我們需要怎樣的教師法?

主持人: 李春芳/ 新北市新店區大豐國小校長

導讀人:
馮喬蘭/人本執行長
林晉宏/台北市敦化國小家長會長
鄭建信/新北市教育人員產業工會理事長
時間:4月1日(日)上午9:30-12:00
地點:社會創新實驗中心2樓A5室
(台北市仁愛路三段55號,入口位於忠孝東路三段248巷內)

費用:歡迎社會大眾免費參與

主辦單位:台北市家長協會
協辦單位:新北市中小學家長協會文山區總會
聯絡電話:02-28321389

報名連結:https://goo.gl/forms/iXmYcErgujqAVJIc2

107年度橄欖枝中心家長座談會1 月 27 日(星期六)在台北教師會館,歡迎踴躍參加!!

會議名稱:家長對校園霸凌、學生衝突事件的看法與期待

會議主旨:討論家長如何看待處理學校處理霸凌、學生衝突事件,
                    以及本中心提倡以橄欖枝和解圈方式解決前述問題的可能性

主辦單位:教育部
承辦單位:國立臺北大學橄欖枝中心
協辦單位:台北市家長協會

時間:107年 1 月 27 日(星期六)
            一、10:00~12:00 (國小場次,報到時間9:30~10:00)
            二、13:30~15:30 (國中場次,報到時間13:00~13:30)

地點: 台北教師會館B1會議室(台北市中正區南海路15號,捷運中正紀念堂站1號出口,步行約5分鐘)

會議流程:
一、簡介學校正向管教、修復式正義(20分鐘,主講人:國立臺北大學犯罪學研究所林育聖助理教授)

二、英格蘭修復式實踐校園影片解析與說明(20分鐘,主講人:國立臺北大學犯罪學研究所周愫嫻教授)

三、和解圈理念介紹(20分鐘,主講人:國立臺北大學犯罪學研究所侯崇文所長,前台北大學校長、前嘉義市副市長)

四、家長提問、綜合座談(60分鐘,主持人:侯崇文特聘教授)
            (一)家長對校園霸凌問題嚴重性之看法
            (二)家長對學校處理校園霸凌事件之建議
            (三)以橄欖枝和解圈處理霸凌處理之疑問與可行性

五、臨時動議

 

活動報名連結:https://goo.gl/forms/5Su7V4zg7tDsb84v1

 

[評量方式變革]台北市百齡國小劉明晃校長專訪

百齡國小繼英語之後,社會和自然也將段考改成隨堂測驗,由各別老師自行命題,不與國語數學集中考試,並增加平時成績(包括作業、專題報告等)的比重。希望藉由這樣讓老師的教學更靈活,學生背書少一點,學習更快樂。

這個作法,和大學考招想要學測減少考科和重視學習歷程的精神是一致的。劉校長雖然快退休了,但想法和作法很前進喔!

音樂出處:

“Carpe Diem” Kevin MacLeod (incompetech.com)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By Attribution 3.0 License
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3.0/

110年大學考招變革~考程方案意見調查

110年大學考招變革~考程方案意見調查

@贊成甲案

家長:
以我兒子情況與觀察所得:
其實與多數高中第一線教師與多數學生的選擇相同:甲案,
甲案對學生與整體社會資源浪費較少,
但大學教師與職員最反對!!!
因為他們傳統七八月暑假完蛋了,都用在新生的申請面試,
他們沒暑假,反對最大!!!
也許可再修正成: 提早到5~6月就考試(不必到7月初考),
6~7月把所有申請面試 與分發都搞定,
讓他們還有八月暑假(與準備迎新生),
也許大學方的反對會比較少!!!

成大大一學生:
希望甲案考試的時間可以提前一點 大約5月的時候。
這樣準備備審面試才不會太趕 又花費整個暑假。
不過我有點好奇的是 之前不是有提出過學測指考要合併?為什麼方案裡面沒有這個選項呀?

建中高二學生:
我認為第一個方案(甲)對我來說比較理想,首先是因為我參加了一個很忙碌的社團:樂旗隊。所有玩社團的小孩都得面臨家長的壓力:「你玩社團太兇了,沒時間讀書,所以考不好。」是嗎?我認識許多為了社團奉獻極多的學長,他們在高一高二時投入了所有課餘時間在活動,然後高三回來開始讀書,這不就是高中嗎?那他們大學考得如何呢?有些人考很好、有些人考很差。就像沒有參加社團的同學們一樣,有些人考很好、有些人考很差,就算前者考好的比例比較低,也絕對不會差很多。那,如果說:把那些社團玩得兇、功課又不錯的同學,全部關到補習班,是不是考試會考得更好呢?最好能幫建中多幾個75級分、多幾個台大醫科,最好還可以把全國榜首搶回來,那我們何樂而不為呢?我們頌揚賈伯斯、比爾蓋茲在大學時勇於輟學,創辦公司改變世界。但他們憑什麼?他們都是從玩耍中學大量接觸電腦和程式的學生。正是讀高中的年紀,能找到一件事,「對它有滿滿的熱情,願意主動為它投入所有課餘時間,還不求報酬」,這是許多人都未曾嚐過的幸福的滋味。而若是採用了乙丙丁戊等大考在高三寒假的方案,對我們而言是相當不利的,長久來說更會扼殺屬於高中的這種青春、有活力、有精神、無懼等高中生所獨有的氣質。為了及早準備考試,於是提早退出社團,於是沒能享受到在這些活動中探索自己的樂趣,於是可能產生更多不知何去何從的高中畢業生,長遠來看,我覺得這是不好的。謝謝!

@贊成乙案

家長:
1.學測考基本素養,可以早點考,不用和分科考擠在一起,壓力較大。但高中生很多都熱衷社團,也要給他們一些時間準備,所以高三寒假再考較好。(乙丙戊己)
2.考試少一點對學生和試務人員都方便。(乙戊己)
3.分科測驗可以考得較深入,確實試探學生的能力,也讓數理科的學生可以完整學習,順利銜接大學程度。(乙戊)
4.戊案的缺點就如現在所詬病,學生不能專心完整學習,同時要準備申請和分科考試,先申請到學校的學生,可能就無心上課了。
#乙案的缺點是因爲不知道是否可以申請上理想的學校,所以會有比現在更多的學生會繼續準備分科考試,但是這樣就全班的學習氣氛一致。若是老神在在心有定見的學生還是可以高三下就開始務色想申請的學校和系所。考完分科考試,大家都可以嘗試歷練一下準備備審資料(很多學生認為準備書審和面試的過程收穫良多)。

附中高二學生:
我個人比較喜歡乙方案,寒假考學測,然後等到暑假再申請;另外高三下擁有比較完整的期間準備另外的指考,畢竟邊上課邊準備申請,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做好自己時間規劃,況且一個班級,目的不同,難免會有一些狀況發生,也讓要準備指考的同學會很痛苦。
@贊成丁案

家長(國中老師):
我贊成丁案。
其實,我的孩子已經大二,我是以他的高中經驗認為丁案最好,原因
1. 學測若在高三寒假考,學生三上根本無心學習三上課程,會影響三下的學習連接(等發現學測考不好,再來認真,卻發現不容易。我兒子班上一堆同學這樣子度過三上,結果學測成績不如意,三上又沒學好,有一部分人就放棄繼續指考而將就。)
2. 申請在三下學期中,真的也不好,類似上面原因。學測成績好,不代表你一定上心目中要的學校科系。申請是兩個月的漫長準備與等待,孩子是很難專心讀書的。四月底放榜時,若不如意,要拚指考,只剩2個月時間,對一般孩子來說,真的太苛刻了。
以上是我瞎子摸象、只能就我小孩他們班的同學狀況,提出的偏頗看法。丁案是最好的。

法律系大學生:
我喜歡丁案,理由如下:
1、學測、分科都是教完就考,不會像現在三上只能課程學測抉擇
2、申請跟分發時程都在畢業後,中間學生有時間去探索(而且是有學測分數依據地去探索),學期間也比較不忙
3、時程沒有排在一起,一次失敗了還有重來的機會~
@贊成己案

大學心理系畢業生:
素養還不是很夠,單純就我的想法表達:
1. 高中三年學習的很多東西,其實看起來不那麼必要,在課綱上應該有所刪減,在高三的寒假就考試,但是學測和分科測驗應該合併,考一次就好,各科的考試成績仍然可以做為原始分數用於未來分發,而原始成績也能按照學測那樣的分級制度作級分劃分,用於個人申請
2. 寒假一次考試考完,接著可以專心準備個人申請,而且申請的要先放榜,待放榜後,無論落榜或者沒參與申請的人再按照原始成績以及各校系所採計的科目與加權分數統一進行分發
3. 高三下的課程呢?若依照第一點的想法,高中三年的課程應作調整,不是什麼都學就是好,應該將課程精簡為五個學期授完,而高三下可以進行各科目的進階課程,以講堂跑班形式進行(大班制或小班制依學校老師安排而定),採必選修制,一定要選基本門檻數量的課程(例如必選修8學分、10學分之類的…但不宜多),盡可能給予學生空間可以選擇自己喜歡的課,其餘的時間學生可以準備個人申請或者對於興趣的鑽研和發展,或者自行先修大學課程。此外,也可以提供學生在申請前有機會去嚮往的校系旁聽課程,認識學校認識該領域學識。
名額的部分完全看大學校方取捨,個人申請的名額較容易招收到對該領域有興趣,但成績可能不那麼符合的學生。分發則比較能招收水準相當的學生,但他們對這個領域是不是有興趣就難以得知了,畢竟個人申請有面試這關。
考科的部分,我在想有沒有可能作成分科考試,自然和社會的部分都分開來考,成績結算時自然、社會分科的分數合併然後換算級分用於個人申請,然而分發的時候按欲分發校系依然採用各分科的原始成績進行分發。

35歲社會人士(政大畢業):
台灣的學生在學校花費太多時間。
最後一個學期用在尋找自已的方向,我覺得很好,不要侷限在課本上的知識。
我自己是早期推薦甄試上大學,甄試確認後,最後一個學期都不曉得在幹麻XD,最後一個學期的課本沒有讀好,也沒有感受到有什麼樣的影響。

@其它意見

家長1:
其實想改考2次、考1次。最大的考量是學測考上的學生不讀3下的書了。
但是大家忘了當初設計考2次和考1次的初衷是為了讓大家不要分分計較(大部分的孩子),然後非得某個學校或科系或考壞的同學,有機會再考一次。
所以指考和學測不同。
事實也証明,很多大學教授都喜歡學測申請入學的孩子。他們喜歡這個他們選的系,也較活。

但高三課程不唸怎麼辦?
那該由大学的制度,决定孩子讀書態度。我就知道很多有規劃的孩子,利用時間開始讀大學會用到的科目。
那不讀想混的,就會依照大學的制度來唸書。
如果大家依然是有背就有。不是用思考來取決成績之類。
又,没有淘汰制,混的人就多,自然從学測上了就開始不讀。

目前的2次是0k的。本來一次定江山就是一定會発生失常的情況。每年考試都有人發生這種事。

重點是大學如何設立一個方法及制度,讓孩子知道不能混,也混不到。自然就會唸。如果這科,以後也用不到或不需讀,那又何必強求孩子讀?
家長2:
我家有ㄧ個國二生,應該是110大學入學改革的首屆適用對象。我比較偏好畢業後再申請入學,考試分開考的規劃,也就是乙案或丁案。其他有關《綜合學習檔案》,以及是否可以公平合理地採取多元入學管道ㄧ次分發的方式,也是我關心的議題,只是好像還沒有看到詳細的內容。

家長3:
我們家也有一個國二生,我覺得理想上應該是一起考(不管是學測或指考或改名叫基本與分科),例如3月底4月初,甚至試填志願然後成績出來,不滿意再申請(但這就像12年國教會考與特招前後的問題與思維),申請不能晚於5月底,不然入學端審查時間有問題。不然申請對全國家長學生高中與大學老師,真是疲於奔命,也有城鄉與貧富差距問題。考完試到送申請前後,應該去服務學習或是補救教學或是性向了解。
其實現階段申請完到開學,功課放掉或忘掉的問題,應該是態度而非學力,畢竟基礎科系之外,其他科系內容跟高中銜接性真的不高,忘了再學就好,就怕不知道或忘了怎麼學習。

家長4(高中老師):
在現實的教學現場,大考不考學生就不學,大考怎麼考老師就被迫怎麼教學。
懶人包只討論時間點,另一個嚴重的問題是考試範圍(和考試科目的選擇)。
我一直以來的疑問是, 大學各科系要什麼樣的學生?決定權不是在大學手上嗎?

家長5:
首先,考試制度領導教師教學與孩子的學習態度,因此不得不慎重考量。記得這學期初我參加老大學校升學座談,學校請的講師問我們這些高三家長說,覺得以前的大學聯考比現行入學方式好的家長舉手,在場幾乎全員舉手….包括我…..我並不是因為覺得改變需要適應很麻煩,而是覺得似乎我們的教育制度錯給了很多「選擇」卻又沒有配套,造成正值青春期尋求認同的孩子更無所適從…..我們造就了一些聰明孩子的可選擇性,卻忽略了大部份孩子發展過程中需要的框架。
身為父母….目前的考試與學制….高中生像是以前我們的大學唸書方式,國中生像是高中生…..但是,孩子心智的成熟程度只是比以前的我們略微落後,但卻要比我們更早接觸茫然的「多元選擇」….這是我說的沒有配套,只有制度改是沒有用的。

家長6:
理想上,寒假考學測(一二年級),暑假考科考(三年級)應該是最能解現在高三學習不完整的困境。

# 另外有關簡化考科:
有無可能學測只考國、英、數,或是再加上重思辨的申論題?這樣環境地科和史地公民就可以靈活授課和合作學習。

家參法焦點座談會討論大綱

家參法焦點座談會討論大綱

 一、立法意義及前瞻性二、家長親權之範圍三、家長教育參與之實質內涵   1. 中央立法宜原則性訂定或一條鞭式詳列,還是應考慮留給各地方自治空間?   2. 除應具備「資訊請求、教育選擇、申訴、組織團體、異議、參與決定、監督」       等「全家盟」主張之具體條文外,還應涵蓋那些權利義務?四、應否限制參與方式     在憲法保障-理性溝通、公開透明、民意原則、平等原則、明確性原則、比例原     則及資訊、集會、意見等自由之基本精神下,是否應限制特定家長之參與權,而     訂定所謂「利益迴避條款」?其立法精神及利弊得失何在?五、現有版本之比較六、其他意見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焦點座談會討論大綱

 

一、精神

二、定位

三、內涵

※學程

※課程與評量

※學習方式

※學校類別及入學方式:

四、實施時程

五、經費輔助方式-如何落實照顧經濟弱勢及拉近公私立學費問題

六、師資及教材

七、學校及相關人員之退場機制

八、其他相關事項(現有版本之比較)